藍天保衛戰不僅是一場持久戰,更是一場科技創新戰。《大氣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2款明確規定,禁止通過以不正常運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為進一步提升企業污染防治設施規范運行水平,廢氣污染治理設施配電監管系統是充分運用技術創新提升環保智慧化水平,進一步強化環境監管能力。
近年來,中國在大氣污染防治方面重視程度之高、工作力度之大、環境質量改善速度之快,在世界上也是罕見的。自2013年以來,中國相繼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把藍天保衛戰作為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中之重。越來越多的地方黨委政府負責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通過推動綠色發展“一微克一微克地降PM2.5”。越來越多的企業經營者看清了“企業不能消滅污染,污染就可能毀掉企業”,加大治污設備和運行的投入。越來越多的公眾認識到“同呼吸”就得“共奮斗”,從綠色出行、隨手關燈等點滴小事做起,呵護清新空氣。
通過安裝廢氣污染治理設施配電監管系統,可以實現生產設施和治污設施用電實時監測,提升廢氣污染治理設施配電監管系統綜合運用大數據分析、云計算、移動互聯網、物聯網技術,對企業生產設備與環保治理設備用電數據、運行工況進行24小時不間斷監測。通過關聯分析、超限分析、停電分析,及時發現環保治理設備未開啟、異常關閉及減速、空轉、降頻等異常情況。通過歷史數據系統分析,追溯企業生產運行狀態,為污染防治監管提供真實、準確、**的數據支撐。
廢氣污染治理設施配電監管系統的建立健全,不僅提高了環境執法部門的監管效率,是環保部門的“千里眼”,也提升了企業環保管理的水平,是排污單位的“體溫計”。全覆蓋、***、全天候的監控體系的不斷完善,不僅有利于防止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及時發現污染治理設施非正常運行,也有利于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工作的推進落實。通過數據采集、分析,可有效量化統計重污染天氣應急啟動時企業停產、限產執行情況,監督限產措施有效執行,有效支撐減排工作。
引入科技手段,開展大數據分析,實現了企業用電的智慧監管,做到了對企業從單純的污染物排放監測到治理環節監測的延伸,既有效彌補了環保部門環境監管執法人員的不足,杜絕了企業偷排直排行為,也讓環境監察執法從被動響應式調查處理,轉向提前介入式服務督促,減少污染排放,改善環境質量,實現百姓、企業、職能部門三方共贏。
通過應用廢氣污染治理設施配電監管系統對企業治污設施運行情況進行實時監控,對未運行或運行異常的情況進行及時調查處理,提高企業污染防治效率水平,切實落實管控措施,**提升環境空氣質量水平,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